沖繩縣沖繩市發生於2022年的1起警官過失使用警棍導致高中生右眼失明的事件,受害男性於7月14日表示,在與沖繩縣政府於13日達成和解後,他表示「我的右眼將永遠無法復原,這對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巨大影響」。該男性同時訴求,因誤認他當時正在飆車而遭受的諸多指責,讓他感到「非常受傷」。

根據確定判決,涉事警官當時正從宮崎縣警特別調派至沖繩。判決指出,2022年1月27日凌晨,該警官在處理附近1起飆車事件時,判斷1名騎乘機車的男性可能知情,遂上前要求停車接受盤查,過程中警棍不慎接觸到該男性。該警官後於2023年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1000日圓(約新台幣20萬元)罰金,判決已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