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設計的牢房
從1755年歐洲第一部民主憲法到拿破崙的中央集權:科西嘉如何成為法國最窮的本土區域
科西嘉不是個東東(DOM-TOM)
理解科西嘉的困境,先要理解法國領土分類的詞彙表。這套詞彙是帝國遺產的活化石。
Métropole(本土)指法國歐洲領土加上科西嘉——這是「法國就是法國」的區域,全部法律完整適用,不容例外。DOM(départements d'outre-mer,海外省)指瓜德羅普、馬丁尼克、法屬圭亞那、留尼旺、馬約特——第五共和憲法第73條適用的領土。COM(collectivités d'outre-mer,海外集體)指法屬波利尼西亞、聖巴泰勒米等——適用第74條,擁有更廣泛的半自治權限。最後是 sui generis 的新喀里多尼亞(Nouvelle-Calédonie),適用第76至77條,自成一類,擁有完整立法權。
DOM的誕生是1946年的發明,是法式去殖民化的精髓邏輯:不給獨立,而是吸收進共和國。「你不再是殖民地了,你是省。」——去殖民的方式:宣布殖民從未存在。看起來像解放——帝國中心與邊陲的權力關係被用憲法語言重新編碼,僅此而已。第73條允許海外省「調整」(adaptation)國家法律以符合當地情況——馬丁尼克可以調整勞動法條款、制定符合熱帶氣候的住房規範、設定特殊的社會福利標準。這不是獨立立法權,但它承認了差異的正當性。
阿爾及利亞1848至1962年間是這套邏輯推到極端的產物。三個阿爾及利亞省,法律上不是海外,是本土。它不適用第73條,因為它就是法國。一百一十四年間,憲法地圖上的法國跨越地中海延伸到撒哈拉。所以1962年獨立對法國而言不是「放手」——你怎麼「放手」自己的器官?一百萬黑腳人(pieds-noirs)的回流被體驗為難民危機,而非正常的去殖民遣返。
科西嘉目前的地位是2003年憲法改革授予的「特殊地位集體」(collectivité à statut particulier)。名稱聽起來特殊。實踐中:幾乎沒有額外權力。它不能調整法律,不能制定地方稅制,不能決定土地使用的特殊規則。同屬本土卻享有特殊稱號,如同頒發沒有薪水的頭銜——是安撫,不是授權。馬丁尼克依據第73條已經擁有的法律調整權,科西嘉沒有。法屬波利尼西亞依據第74條擁有廣泛自治。新喀里多尼亞擁有完整的立法權,舉行過三次獨立公投(2018、2020、2021),三次選擇留下——但擁有選擇本身就是權力。
GDP排名提供殘酷的對照:科西嘉人均三萬零三百歐元,高於所有海外省——馬丁尼克二萬八千六百,留尼旺二萬六千二百,馬約特更低。經濟數字上科西嘉更「富」,制度權力的排序完全相反。太平洋上距巴黎一萬八千公里的新喀里多尼亞環礁,擁有科西嘉在地中海夢寐以求的憲法地位。科西嘉屬於本土,本土意味著「法國就是法國」,不可分割,差異不被承認。給予科西嘉第73條式的權力,等於承認法國本土內部存在需要差異化治理的地區。這個邏輯一旦啟動,布列塔尼會問,阿爾薩斯會問,巴斯克地區會問。拿破崙兩百年前焊死的鐵箱,不能只為科西嘉打開。
日本帝國曾建構完全相同的區分。內地(naichi)是本土——日本列島加上形式上的沖繩縣(1879年「琉球處分」後設置)。外地(gaichi)是外部領土:台灣、朝鮮、關東州、南洋群島。台灣依據1896年的六三法(法律第六十三號),總督府擁有近乎獨裁的立法權力,可以不經帝國議會直接頒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台灣人不是完整的日本臣民——有納稅義務,無參政權利。沖繩形式上屬於內地,是正式的縣,實質上被當作外地對待——口音被嘲笑,經濟被榨取,1609年薩摩入侵以來三百年的從屬地位從未真正消散。法國有 métropole 與 outre-mer 之分;日本有內地與外地之分。劃線的邏輯如出一轍:線內是文明,線外是等待被文明化的對象。線畫在哪裡,決定了誰是公民,誰是被管理的人口。
「內地」這個詞,台灣人聽了兩次。第一次,它指的是東京。第二次,它指的是北京。兩次的意思完全相同:你不在裡面。
邊陲的制度地位由中心劃定,邊陲的經濟命脈由中心供給。當這兩個條件同時成立,自治的訴求就永遠卡在同一道牆前:你有權要求更多嗎?——當你的一切都來自對方。科西嘉卡了兩百五十七年。下一步不是更多耐心,是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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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