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會布城選區議員拉茲·吉丁質疑,政府為何在內閣收到塔布恩吉皇家調查委員會(RCI)報告後,拖延超過43個月才對外公佈。他以「Felda白皮書」為例,指出該報告在2019年4月10日完成後,隨即於國會下議院(Dewan Rakyat)提出,質疑兩案處理速度為何有如此大的落差。

執政聯盟「希望聯盟」選舉部門秘書長賽夫丁·沙菲·穆罕默德表示,政府必須迅速採取行動,以恢復公眾對塔布恩吉的信心,並保障該基金9000名存款人的權益。他強調,對於任何涉及不當行為或濫用職權的證據,都應依法起訴,絕不妥協。

來自執政聯盟人民公正黨(PKR)的巴西古當選區議員哈山·卡里姆則呼籲警方、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及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ank Negara Malaysia)調查報告中揭露的潛在刑事犯罪,包括涉嫌財務詐欺及偽造會計紀錄等行為。他指出,任何不法證據都應交由律政司(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決定是否起訴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