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法院判兵役法解僱條款違憲 64 年規定將大幅修正
08-27 18:39 · inff.cc · 2a1b7653e2b5

南韓憲法法院 8 月 27 日裁定,現行允許僱主直接解僱拒服兵役者的兵役法條款違反憲法。
據南韓《京鄉新聞》(경향신문)報導,憲法法院針對良心拒服兵役者 A 氏提起的憲法訴訟做出判決。案件爭點在於兵役法第 76 條第 1 款,該條款規定若公務員或私營企業員工拒絕履行兵役義務,僱主得予以解職。憲法法院以 5 票「違憲」、2 票「單純違憲」及 2 票駁回的票數,認定該條款違憲。據韓聯社(연합뉴스)解釋,「違憲」的裁定意指,現行法律未給予當事人就「正當理由」進行充分說明的機會,即允許僱主進行解僱,此一程序違反憲法原則。
此一判決為實施 64 年的相關規定帶來重大變革,未來僱主若欲解僱拒服兵役的員工,必須審視個案的具體理由。韓聯社的報導亦提及,此一判決被部分觀點評價為「不徹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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