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依國安法判處黃之鋒勾結外國勢力罪 10 年
11-05 13:56 · inff.cc

香港民主派人士黃之鋒(Joshua Wong)11 月 5 日因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處 10 年有期徒刑,這是他第二度依《港區國安法》被定罪,也是香港首名兩度遭國安法起訴的社運人士。
事實核心
香港法院 11 月 5 日判處 30 歲的黃之鋒 10 年徒刑,罪名為依《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黃之鋒已在 9 月認罪,涉及尋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等措施。這是他的第 2 起國安法案件,他目前正因香港最大規模的國安案件服刑 4 年 8 個月。黃之鋒自 2020 年起被監禁,至 10 月滿 30 歲,入獄時間已近 6 年。據捷克《布拉格時報》(Prague Post)引述路透社報導,黃之鋒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國際象徵。
各方回應與觀點
英國《衛報》(Guardian World)指出,批評者認為《港區國安法》被用來壓制香港的政治反對聲音,而黃之鋒是香港唯一兩度依國安法被起訴的社運人士。德國之聲(DW)形容黃之鋒曾是青少年社運人士與「雨傘運動」的代表人物,如今大部分成年歲月都在監獄中度過。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稱他已成為香港民主運動的全球面孔。
《自由馬來西亞今日》(Free Malaysia Today)報導,人權團體批評當局對黃之鋒提出最新的勾結指控,是刻意讓他持續被關押的手段。彭博(Bloomberg)報導,香港法院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港區國安法》判處黃之鋒 10 年徒刑,罪名為勾結外國勢力。
黃之鋒曾是學生領袖,帶領 2014 年的「雨傘運動」,後來創立民主派政黨 Demosisto,並與羅冠聰(Nathan Law)等人一同推動國際社會追蹤香港局勢。巴西媒體巴西城 ian Report 附圖說明指出,2019 年 10 月黃之鋒曾在記者會後被攝影記者包圍,香港當局其後取消了他參加地方區議會選舉的資格。
影響與展望
黃之鋒此次入獄 10 年,加上先前 4 年 8 個月的刑期,意味著他將在監獄中度過大部分成年歲月。他是香港首名兩度依《港區國安法》被定罪的社運人士,此案也凸顯該法持續被用來處理與外國勢力相關的指控。
消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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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rdian Asia
Hong Kong pro-democracy activist Joshua Wong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in national security case
EN
- ◆The Hindu
Hong Kong activist Joshua Wong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in 2nd national security case
IN ·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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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azilian Report
Prominent Hong Kong activist Joshua Wong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2nd national security case
BR ·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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