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李在明稱調查與公訴首長列席國務會議合憲
10-13 11:18 · inff.cc
南韓總統李在明(Lee Jae-myung)13 日在國務會議上回應保守派批評,強調重大犯罪調查廳與公訴廳首長出席國務會議是憲法賦予的正當安排。
李在明在青瓦臺主持國務會議時表示,外界質疑為何讓調查與公訴機關首長列席國務會議,他「無法同意這樣的批評」,並稱此為「依憲法規定理所當然的事」。他指出,調查機關同樣是為了人民與國家執行人民賦予的職責,行政各部也處理與人民直接利害相關的許可、專利等業務,不能因為機關性質就將其排除在國政方向的溝通物件之外。
李在明援引《政府組織法》第 11 條與第 18 條作為法律依據,該法規範總統與國務總理的行政監督權,強調國家行政理應在總統與國務總理的管轄之下。他並澄清,政府不會介入個案的細節處理,而是就國政的一般方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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