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判SK集團會長須向前妻支付9440億韓元(約新台幣207億元)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今日(24日)就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前妻盧素英的離婚財產分割案作出判決,裁定崔泰源須向盧素英支付9440億韓元(約新台幣215億元)的財產分割金。
首爾高等法院家事1部(審判長李相周)於24日下午宣判。據zdnet.co.kr報導,法院判決崔泰源應向盧素英支付9440億韓元(約新台幣207億元)的財產分割金及延遲利息。IT조선報導指出,此金額是法院排除大法院先前質疑的前總統盧泰愚秘密資金相關認定後,重新核算的結果。此前大法院已確定的20億韓元(約新台幣4389萬元)慰撫金則維持不變。
本案源於崔泰源與盧素英的離婚訴訟。盧素英為藝術中心「Nabi」館長。案件經大法院發回更審後,首爾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接手,並於今日作出此次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