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方支援的國會於週二通過一項新法,授權對拘留或暴力脅迫受害者從事網路詐騙活動者處以死刑。

根據《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報導,這項名為「Anti-Online and Offline Scam Bill」的法律,是在首都奈比多(Naypyidaw)的聯邦議會(Union Parliament)週二上午召開的上下議院聯席會議中,經議員批准草案修正後通過。議長 Aung Lin Dwe 在電視直播中宣佈了表決結果。

該法律針對多種網路詐騙犯罪行為設立了嚴厲刑罰。新德里電視台(NDTV)指出,法律規定,若對他人施以暴力、酷刑、非法逮捕拘禁或殘忍對待,以強迫其進行網路詐騙,可判處10年至無期徒刑,乃至死刑。《海峽時報》(Straits Times)則簡述,該法針對網路詐騙作業者,刑期從10年到無期徒刑不等,並可判處死刑。

《印度教徒報》(The Hindu)補充了法案的其他內容,指出草案也規定,經營網路詐騙中心或進行數位貨幣詐騙者,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下議院議員 Aye Chan 向法新社證實了法案的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