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計畫在2026年至2035年的國家房屋政策中,納入地方收入與住房需求資料,以訂定可負擔房屋的價格。此舉旨在解決房價上漲以及房屋供需失衡的問題。
馬來西亞住房、社群和地方政府部副部長拿督艾曼阿蒂拉(Datuk Aiman Athirah Sabu)表示,該部正為這項政策做最後定案。她向國會表示,可負擔房屋價格的決定,不能僅以建築成本為依據,還必須考量民眾的購屋能力與開發商的建設能力之間的平衡。
馬來西亞房地產發展商公會(Rehda)則呼籲,應建立1個更具彈性、以資料為基礎的框,以促進更均衡且包容的住房市場。公會主席拿督傑弗裡·吳(Datuk Jeffrey Ng Tiong Lip)認為,政府應根據實際市場資料,定期檢視房屋配額與政策要求。他指出,馬來西亞各機構擁有豐富的資料,包括住房綜合管理系統(HIMS)、住房資料轉型與賦權(Teduh)、國家房地產資訊中心(Napic)、馬來西亞統計局(DOSM)以及中央資料庫中心(Padu)。
《自由馬來西亞今日》(Free Malaysia Today)報導,Rehda 研究所 的研究與教育總監 T Maruthi 指出,僵化的價格管制可能導致房屋岩石組合成本與開發商被要求售價之間產生落差。她認為,受控房屋價格應根據實際開發成本、地方需求及購屋者的支付能力來檢討,而非僅為反映通貨膨脹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