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埼玉縣一家法院於7月15日做出判決,命令運送公司「東京送達」支付約1800萬日圓(約新台幣357萬元)的損害賠償給1名因過勞導致心臟疾病死亡的貨車司機遺族。
根據訴狀內容,該名男性司機於2013年11月因急性缺血性心臟病過世,當時年僅62歲。在他過世前6個月,每月加班時間平均超過80小時,遺族主張過重勞動是導致其死亡的主因,並指控公司違反了防止過勞的保全配慮義務。埼玉勞動基準監督署已於2019年8月將此案認定為職業災害。
遺族最初向法院求償約6600萬日圓(約新台幣1308萬元)的損害賠償。埼玉地方法院的真邊朋子裁判長在判決中,認定公司應負擔約1800萬日圓(約新台幣357萬元)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