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於今日(7月13日)以2比1的判決結果,駁回檢方對麻坡國會議員賽沙迪(Syed Saddiq Syed Abdul Rahman)的貪腐及洗錢案上訴,維持其無罪判決,結束了長達3年的法律訴訟。
聯邦法院法官仄·莫哈末·魯茲瑪·加扎利(Datuk Che Mohd Ruzima Ghazali)與柯林·勞倫斯·西奎拉(Datuk Colin Lawrence Sequerah)同意駁回檢方上訴,確認了去年上訴法院的判決,該判決已宣告這位前青年期及體育部長無罪。然而,上訴法院庭長拿督斯里·阿布·巴卡·賈伊斯(Datuk Seri Abu Bakar Jaiis)持不同意見,認為上訴法院在此案中犯了錯誤,應判處賽沙迪其中3項罪名成立。
這場為期3年的法律戰曾一度威脅賽沙迪的政治生涯。聯邦法院的裁決意味著他將不會因涉及100萬令吉的亞馬da基金案而被定罪。賽沙迪本人今日與家人一同出現在司法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