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凸顯了保護海洋生態的重要性,以及違法行為將面臨的法律後果。

越南《青年報》(Tuổi Trẻ)報導,越南北寧省北芽莊市鎮人民委員會(UBND phường Bắc 芽莊)已對2名破壞珊瑚礁的遊客各處以2500萬越南盾(約新臺幣3.2萬元)的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非法破壞或開採珊瑚的行為,最高可處以1.5億越南盾(約新臺幣19.3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