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智利衛生部長梅·喬馬利(May Chomali)公開反對一項名為「Escucha su corazón」(聆聽你的心)的法案。該案要求女性在接受合法墮胎前,必須先聽胎兒心跳;喬馬利認為,這項程序沒有醫學證據,只會增加女性的情緒壓力。同一時間,前總統加夫列爾·波里奇(Gabriel Boric)在卸任前提出的「14 週內墮胎合法化」法案,仍卡在國會。智利這場延續近百年的墮胎辯論,再度浮上檯面。

這不只是道德或宗教爭議,更是一場關於憲法解釋、政治鐘擺、醫療體系與拉美「綠色浪潮」彼此拉扯的法律戰。

現在的智利法律:只有「三種原因」能墮胎

現行規範來自 2017 年通過的《Ley Nº 21.030》,全名《自願終止妊娠除罪化法》。這部法律修改了《衛生法典》第 119 條,允許醫師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後,於以下三種情形下實施墮胎:

  1. 懷孕持續會危及女性生命。
  2. 胚胎或胎兒患有無法在子宮外獨立存活的先天性疾病(致死性畸形)。
  3. 懷孕是性侵的結果。

在性侵情況下,法律又依年齡區分時限:14 歲以上女性,必須在懷孕 12 週內提出;14 歲以下女童,則延長至 14 週。至於另外兩種原因,法律未設懷孕週數上限,但必須由醫師判斷醫療必要性。

這部法律同時承認「良心拒絕」:醫師與醫療機構可以基於道德或宗教理由拒絕執行,但必須轉介病患至其他願意執行的機構。智利衛生部在 2018 年進一步頒布《良心拒絕規則》,明定醫療人員必須以書面事先聲明,並由醫院安排替代服務。

對女性團體而言,這是一部遲來的法律;對保守派而言,它仍逾越了憲法第 19 條第 1 款所保障的「應保護將出生者生命」原則。

從合法到全面禁止,再到「三原因」

智利的墮胎法史,幾乎是一部近代政治史的縮影。

1931 年,智利《衛生法典》首度承認「治療性墮胎」:只要兩名醫師認定孕婦生命受威脅,即可合法終止妊娠。這項規定維持了 58 年,直到 1989 年 9 月,也就是獨裁者奧古斯托·皮諾契特(Augusto Pinochet)政權倒數幾個月,政府以第 119 條取代原有條文,規定「不得以任何旨在導致墮胎的行為」,使智利成為全球少數全面禁止墮胎的國家之一。

禁令維持了 28 年。期間,女性只能轉向地下墮胎,或在經濟許可下出國手術。儘管智利的孕產婦死亡率在同期顯著下降,但相關研究指出,禁令並未消滅墮胎,只是讓它變得不安全、不平等且難以追蹤。

2014 年,總統米歇爾·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第二任期開始後,再度推動改革。她在 2015 年 1 月正式向國會提出「三原因」法案。經過兩年激烈辯論、數度修改、參議院以些微差距通過後,法案於 2017 年 9 月由國會正式通過。隨後保守派議員向憲法法院提起違憲訴願。

2017 年 8 月,智利憲法法院以 6 票對 4 票裁定法案合憲,但同時擴大了「良心拒絕」的適用範圍,納入所有在開刀房工作的醫護與技術人員,並允許私立醫療機構整體拒絕。法院認為,憲法對未出生生命的保護並非絕對,在必須與女性權利進行比例衡量時,上述三種情況下女性權利具有優先性。

這項判決為智利開啟了有限但關鍵的墮胎合法化窗口。

波里奇的 14 週法案:進一步放寬還是選舉遺產

2025 年 5 月底,波里奇政府在卸任前向國會提出新法案,計畫將墮胎除罪化擴大至懷孕 14 週內「無需特定理由」。婦女與性別平等部長安東妮亞·奧雷亞納(Antonia Orellana)強調,新法不會取代現行「三原因」,而是與之並存:未滿 14 週者,當事人可依其意願終止妊娠;超過 14 週後,若符合生命危險、致死性畸形或性侵,仍適用既有規定。

法案重點包括:

  • 懷孕 11 週以前,可在初級醫療機構由醫師或助產士進行藥物流產。
  • 懷孕 12 至 14 週,須在醫院進行藥物或手術流產。
  • 維持個人與機構的良心拒絕權。
  • 衛生部須在法通過後六個月內頒布技術規範。

波里奇政府原希望以最後一波立法動能通過此案,並在 2025 年 9 月對法案施加「緊急」程序,要求國會在 30 日內審議。然而,執政聯盟在國會並無穩定多數,而反對黨與基督教民主黨明確反對擴張墮胎權。奧雷亞納也承認,法案要在波里奇 2026 年 3 月卸任前完成,幾乎不可能。

2026 年 3 月政權輪替後,右翼總統荷西·安東尼奧·卡斯特(José Antonio Kast)就任。雖然國會的健康委員會曾在 2025 年底「原則性通過」該案,但在新政府下,這項擴張法案的前景極不確定。分析人士多認為,該案將被擱置,甚至成為下屆國會的棄案。

「聆聽你的心」:反方反擊的新武器

與此同時,保守陣營並未停歇。2026 年 6 月底,自由民族黨(Partido Nacional Libertario)與共和黨議員提出「Escucha su corazón」法案,主要推手為自由民族黨議員烏魯蒂科埃切亞(Cristóbal Urruticoechea)。該案要求:在女性依「三原因」申請合法墮胎時,醫師必須先告知其胎兒心跳是否存在,並「主動提供」聆聽機會;若女性拒絕聆聽,醫師就不得執行墮胎。

表面上看來,這是一項「知情同意」程序;實際上,批評者認為它把聽取心跳變成墮胎的前置條件,形同縮減現有法律保障。喬馬利在受訪時直言,這不是醫療專業問題,而是政治操作。她指出,現行「三原因」案件在診斷時本就已進行超音波檢查,聆聽心跳並未增加任何臨床資訊,反而可能讓已處於極端壓力下的性侵受害者與重疾孕婦承受二次傷害。

值得注意的不只是醫學爭議,還有政治張力。卡斯特在競選期間承諾避開道德議題,專注於治安與經濟「緊急議程」。但自由民族黨議員仍積極推動該案,並要求政府表態支持。2026 年 7 月底,政府高層私下向媒體放話,稱不會支持「Escucha su corazón」;但 8 月初,總統府秘書長荷西·加西亞·魯米諾特(José García Ruminot)又表示願意「對話」,引發內閣立場分歧。這顯示卡斯特政府雖想迴避文化戰爭,卻難以壓制國會右翼盟友的議程推進。

根據 2026 年 7 月 Criteria 民調,54% 的受訪者反對「聆聽你的心」提案,21% 支持,25% 未表態。即使在右翼選民中,反對比例也高於支持。換句話說,這項提案雖在政治上造成話題,但社會基礎並不穩固。

為什麼智利如此難以放寬墮胎

智利墮胎改革的阻力,可以從三個層面理解。

第一,憲法文本。1980 年憲法第 19 條第 1 款明定:「法律應保護將出生者的生命。」這句話為保守派提供了強大的法律論據。2017 年憲法法院雖以「比例原則」通過「三原因」,但並未否定胎兒生命的憲法地位,只是認為在特定極端情境下,女性權利優先。任何進一步放寬,都會再次面臨違憲挑戰。

第二,社會與宗教。智利雖然在 2022 年公投中否決了由左派主導的新憲法草案,但整體社會仍受天主教與福音派傳統影響。2025 年 6 月 Cadem 民調顯示,僅 25% 受訪者支持 14 週內無條件墮胎,55% 希望維持現行「三原因」,19% 主張全面禁止。換言之,主流民意支持有限例外,但不贊成擴大為選擇權。

第三,政治制度。波里奇政府自 2022 年起即未能掌握國會穩定多數,必須依賴不穩定的跨黨協商;而卡斯特政府同樣面臨國會內部保守派、中右翼與極右翼的分裂。在這種情勢下,墮胎這類高度動員社會對立的議題,通常會被犧牲或擱置。

拉美鄰國:綠色浪潮下的對比

若把視角拉廣,智利在拉美反而顯得保守。古巴在 1965 年即已將墮胎除罪化;烏拉圭於 2012 年通過法律,允許懷孕 12 週內由當事人決定;阿根廷在 2020 年通過「自願終止妊娠法」,允許 14 週內無條件墮胎;哥倫比亞憲法法院 2022 年裁定將上限擴大至 24 週;墨西哥則自 2021 年起由各州逐步除罪,並於 2023 年由最高法院裁定聯邦刑法不得將墮胎刑事化。

這波「綠色浪潮」建立在多年社會運動與司法判決之上。相較之下,智利的改革路徑更依賴立法與行政推動,而國會與憲法法院對墮胎議題都更為謹慎。結果是:智利雖在 2017 年擺脫全面禁令,但很快又陷入「下一步是什麼」的僵局。

結論:卡在「有限合法」與「完整權利」之間

智利墮胎法並非靜止不動,而是持續處於兩種力量的拉扯中。一邊是國際人權框架、拉美綠色浪潮與進步政府,推動把墮胎視為女性自主權與公共衛生議題;另一邊是憲法文本、保守派動員、以及多數仍傾向限制墮胎的民意。

「三原因」法律是一種妥協:它比全面禁止寬鬆,卻遠不如選擇權模式完整。波里奇的 14 週法案試圖打破這種平衡,但缺乏國會與民意支持,最終可能淪為政治遺產;卡斯特政府面對的「聆聽你的心」提案,則顯示右翼內部對道德議題的張力,也反映出保守派試圖以「程序性限制」收緊既有權利。

在可見的未來,智利墮胎法最可能繼續維持現狀:既不完全禁止,也不會進一步自由化。真正的戰場,將是醫療機構如何落實轉介義務、良心拒絕如何不變相封鎖服務、以及性侵受害者在 12 週期限內是否能真正取得及時協助。這些執行層面的問題,可能比國會辯論更直接影響女性的身體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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