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大法院駁回南韓土地住宅公社(LH)的上訴,確定京畿道城南市(성남시)在板橋新市鎮開發案中,對 LH 徵收的 3731 億韓元(約合新臺幣 70 億元)開發稅訴訟最終勝訴。此判決為長達 4 年的行政訴訟劃下句點。

根據南韓媒體《韓民族日報》(한겨레)與《韓聯社 經濟》(聯合新聞通訊社 경제)報導,大法院於 7 月 16 日上午 10 時作出宣判,駁回 LH 的上訴,維持原判。城南市先前對 LH 課徵開發稅,而 LH 則主張應扣除已繳納的法人稅等開發成本。然而,法院最終認定城南市的徵收合法,LH 必須支付全額稅款。

此案自 4 年前起,城南市與 LH 便因板橋新市鎮的開發利益歸屬問題,展開行政訴訟。此次大法院的判決,確認了城南市在開發稅徵收上的權益,也為類似的開發案釐清了相關稅務爭議。